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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罗湖交警大队2020年度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服务项目”公示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的申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罗湖交警大队2020年度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服务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
二、项目名称罗湖交警大队2020年度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服务项目
三、项目服务期:1年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情况说明:
罗湖区是深圳最早的建成区,也是深圳建成度最高、人口密度最高的辖区,交通状况复杂罗湖交警大队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服务项目主要应对处理全区范围内因旧城改造、棚改施工、六大工程建设等带来的大面积施工造成的交通通行条件恶化,交通拥堵风险系数增高,突发大面积拥堵风险增大的潜在隐患,所组建的一支负责交通警情快速反应处置以及重大交通活动处突维稳等工作的专业队伍。
七、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
该项目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
1、铁骑、协管员等辅助人员需要驾驶大功率摩托车,配备相应的警械担负快速反应、应急处突工作,除拥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基本要求外,还必须通过支队摩托专业驾驶资格培训、警械使用、快速处突战术等多项考核后,方能取得上岗资格。因此对岗位人员条件(年龄、身高、学历、体能、政审等方面)要求较高,素质较高,管理较高。
2、铁骑、协管员等辅助人员执勤任务实行全程数字化模式,所有警务工作行为均在支队勤务管理系统监控运行之下,所有数据实时上传,确保队伍的精准管理。
3、铁骑、协管员等辅助人员因担任应急处突、交通安保任务时,工作性质和任务具有较高的保密性特殊性,相关工作关系到全区交通安全的保障。
综上所述,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需具备较高的政治和警务素质,罗湖区交警大队购买专项警务辅助人员(铁骑、协管员)服务项目关系到全区的交通安全畅通工作,是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采购项目,鉴于该项目的复杂性、专业性、特殊性的特点,需要选择经验丰富、综合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较高的安保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工作。
现拟推荐三家供应商: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相关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公安局直属领导和管理,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该公司具备市一级整体资源协同调配和全市集中指挥、整体防控的联合行动优势。
(二)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金8600万元,是由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组建、宝安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特别是跟宝安区公安分局、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紧密,具备一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联动优势。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隶属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的国有独资公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管,业务受大鹏公安分局监管,按市场化企业化模式运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11065968,经营期限为:自2014-08-12起至2064-08-12止,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优势、保安服务经验优势、应急力量支援优势。
、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分别反馈至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由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答复并后续处理,或重新论证并提出答辩意见,再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将不受理。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执行后续采购行为。
、公示期:2020年5月20日—26日
、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5418596;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 联系电话:13600176198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