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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临聘人员派遣项目”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的申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临聘人员派遣项目”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二、项目名称:临聘人员派遣项目
三、项目服务期:3年
四、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
六、该项目情况说明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现有临聘人员分布在分局各个部门辅助公安工作,无论在专业技术、文职辅助、财务决算、档案规整、后勤勤务以及巡逻一线等岗位都是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警力辅助力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安分局临聘人员的劳务工作需由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统一劳务派遣,为保证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公安工作顺利完成,拟对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临聘人员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
(一)该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
复杂性:该项目购买的服务含4个大类19个小类涉及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警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技术类岗位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重要的战略支撑;文员类岗位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出入境、户政等业务服务;监所类岗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专业监管;后勤类岗位为公安民警提供各类后勤服务
专门性: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保安服务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内部直接协助民警从事治安工作的人员,必须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驻;自行聘用的,立即开展清理并由公安机关所属保安服务公司收编。临聘人员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相关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安保专门工作的保密性等要求
特殊性:该项目派遣的劳务人员日常工作中接触警务工作秘密较多,需要具备极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极强的保密意识,部分岗位还需要参与24小时轮班,所以更需要一支懂业务、守规矩、作风硬并经专门培训过的人员队伍。
(二)项目需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配套,需原供应商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继续提供专门性服务。深圳市公安罗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已将相关人员集体转签至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由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深圳市罗湖保安公司为原临聘人员派遣服务(项目编号LHCG2017164728)的供应商,该批临聘人员系深圳市公安罗湖分局一直聘用人员。警务辅助工作是一持续、长期工作,新申请的采购项目在人员构成、相关服务配套等方面仍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鉴于该项目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特点在人员构成、相关服务配套等方面需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拟选择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购买服务,由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对临聘人员实行派驻,确保派驻人员的稳定性、固定性及保密性。并且,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是罗湖公安分局巡防队员、反恐特别队员派驻服务供应商,为罗湖公安分局临聘辅助力量的统一及稳定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八、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分别反馈至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答复并后续处理,或重新论证并提出答辩意见,再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将不受理。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后续采购行为。
九、公示期:2020年4月29日10:40-2020年5月9日11:00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5418596;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系电话:0755-84460526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