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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政府

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机制和交易机制,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转发给各单位,自202041日起,我区适用评标定标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对于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建立健全定标决策机制,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定标过程的指导监督,发挥管理职能。

二、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用自定法定标,采购人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于评定分离重大项目,由采购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在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强化监督管理。请各采购人认真做好评定分离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区财政局将对采购人评定分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机构评定分离项目评标组织情况加强考核,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将加大对评定分离项目的履约抽检评价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