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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第一批警务云终端租用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的申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更换警务云终端租用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二、项目名称:更换第一批警务云终端租用服务项目
三、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
五、该项目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采购了第一批1600台警务云终端配发给基层民警使用。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通过购买电信套餐租用模式获得手机的使用权,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
随着实战警务不断发展,原云终端手机难以满足应用系统升级需要,深圳市公安局近期下发文件,要求所有使用满两年的警务云终端手机统一更换为指定要求的机型。目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的第一批警务云终端手机使用将满两年,合同即将终止,需要重新采购。经深圳市公安局和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统一协商确定,新警务云终端手机机型为华为Mate20,租用(合同)期限仍为贰年,按年度支付费用,分别列入2020年度和2021年度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财政预算。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
(一)该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和唯一供应商。
复杂性。警务云终端要求双系统硬隔离,预装深圳公安定制版双系统,同时支持TF加密卡功能,接入“深圳公安无线虚拟电信专网”,实现统一平台、统一安全管控、统一应用推送。功能内容包括警务云平台应用、MDM终端管理、警务无线专网应用、群内包月互打、加密通信等,具备相当的复杂性。
专门性。警务云终端采用定制开发的操作系统,专门为公安业务做适配,并相应提供了各项警务功能,此系统在市面上没有流通,具有专门性。
特殊性。由于警务工作的性质,需要很强的保密性,深圳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共同建设了警务云终端的后端平台,采用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的加密专线接入该平台,并连接警务内网。出于保密考虑,该平台与其它通信系统完全隔离,具有特殊性。
唯一供应商。深圳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12月签订了建立公安无线虚拟专网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由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作为全市警务云终端虚拟专网建设唯一单位,负责全市警务云终端的开发、运维及信息安全,具有唯一性。
(二)项目需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需原供应商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继续提供专门性服务。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为原更换第一批警务云终端租用单一来源服务项目(编号LHCG2017166489)的供应商,其在原有项目采购期间提供设备类型、数据标准、安全保障和配套服务落实到位。新申请的采购项目在设备类型、技术标准、安全保障和相关服务配套等方面需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
同时,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是中国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三大基础运营商之一,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是中国电信在深圳地区的分支机构,承接深圳地区的落地业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项目。
综上,鉴于该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和唯一供应商等情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更换第一批警务云终端租用服务项目申请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购买服务,推荐供应商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
七、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分别反馈至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答复并后续处理,或重新论证并提出答辩意见,再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将不受理。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后续采购行为。
八、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25666145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系电话:0755-84460062。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