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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迅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支

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

意见》及省、市、区有关精神

 

820日、21日,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召开党组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及全体党员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及省、市、区委常委会有关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黄吉南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黄吉南传达了省、市、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意见》的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意见》相关内容作了解读。会议认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倍受鼓舞、倍感温暖、倍感振奋。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即将开展的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出贡献。

会议要求,一是班子带头,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把学习《意见》纳入党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干部大会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学透;要把学习《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二是提高站位、拓宽视野,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围绕《意见》以及省、市、区委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认真总结和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大代购”改革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破解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探索采购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政府采购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三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保持定力、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的方向奋勇前行,为全面推进罗湖振兴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