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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抽检


关于“罗湖公安分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中心对“罗湖公安分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对外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就所公示的方案内容(详见附件)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按以下要求提出宝贵意见。

一、所提意见要求注明具有倾向性、歧视性的具体内容,并说明具体原因。如无倾向性、歧视性,供应商只提具体修改意见我中心将不采纳。

二、供应商不能将其它产品倾向性参数作为修改建议。修改建议如有倾向性,一经查实,将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所提意见请于2018年11月01日 18: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我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168号深圳古玩城4栋6楼601 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

各潜在供应商所提的意见中应注明本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含移动电话),以便我中心进行沟通联系。我中心对各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2209226 陈工
附件: 招文--罗湖公安分局动态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20181025.doc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