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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深圳绿源智谷科技环境有限公司 |
处罚类型(罗湖) |
行政处罚 |
禁止参与投标处罚开始时间 |
Thu Dec 05 00:00:00 CST 2019 |
禁止参与投标处罚结束时间 |
Sun Dec 04 00:00:00 CST 2022 |
曝光开始日期 |
Fri Dec 06 00:00:00 CST 2019 |
曝光结束日期 |
Sun Dec 04 00:00:00 CST 2022 |
公告开始时间(罗湖) |
Fri Dec 06 00:00:00 CST 2019 |
公告结束时间(罗湖) |
Sun Dec 04 00:00:00 CST 2022 |
处罚金额(单位元) |
49000.0 |
处罚录入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处罚公文扫描件(上传附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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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规事项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于2019年7月3日对深圳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政府采购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深圳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3日参加由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东门街道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CG2019189623)的招投投标活动。你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总共有9份虚假资料,其中7份是《履约评价证明》,1份是《工作经验证明》,1份是《荣誉证书》。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投标文件、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复函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罗财书〔2019〕39号)并于2019年10月22日送达至深圳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规定 |
处罚备注 |
(一)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即人民币肆万玖仟元(2,450,000.00*20‰=4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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