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
事项名称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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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参加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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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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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申请 |
办理流程 |
1.网上录入信息:点击“录入注册信息”; 2.将办理材料发至邮箱szzfcg@qq.com; 3.一个工作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核对信息,并邮箱回复结果。注册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后,需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还需要办理电子密钥(电子密钥办理链接),以便进行网上投标。 |
办理材料 |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书样本见附件。(必须提供,如管理员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 3.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网上录入相关信息需提供;反之则不需提供); 4.行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网上录入相关信息需提供;反之则不需提供)。 供应商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在收到对供应商注册资料的质疑举报等情况下,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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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变更 |
办理流程 |
1.供应商提交变更材料: 供应商将变更资料发至邮箱szzfcg@qq.com(请在邮件内容说明变更什么信息) 2.两个工作日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核实信息后予以变更。 |
变更内容及所需材料 |
1.营业执照:提供新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需提供)。 2.单位名称: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3.法人变更:提供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4.管理员信息: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样本见附件),并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行业资质证书:提供行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6.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7.其他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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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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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服务前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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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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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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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咨询电话 |
0755-83938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