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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增加的枢纽片区改造投融资相关研究专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根据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采购单位)的申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增加的枢纽片区改造投融资相关研究专题”(以下简称“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项目名称: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增加的枢纽片区改造投融资相关研究专题
三、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五、该项目情况说明:
《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以下简称“《统筹规划》”)经过国际竞赛以及更新统筹规划的方案阶段,目前进入成果阶段。根据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纪要要求,《统筹规划》需增加枢纽片区改造投融资的相关研究专题。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
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
2018年8-12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了《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的设计联合体,在此次国际咨询中取得优胜。
依据《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工作规则,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的获胜联合体作为主要设计单位及技术总协调单位与我局签订了《深圳市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合同》,开展了后续咨询方案整合工作,以期形成面向实施操作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根据合同3.3.1项内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项目整体统筹协调,对总体责任负责”。需增加的投融资专题研究不涉及联合体中株式会社日建设计、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划分,该投融资专项部分须由中规院完成。增加的投融资专题研究为原采购项目的必要补充,为保障原项目服务的一致性,需要继续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处添购。
负责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更新统筹规划增加的枢纽片区改造投融资相关研究专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须完成项目经济测算和投融资模式分析2项重点工作,其中项目经济测算部分涵盖整体经济测算和分资产包经济测算2部分,同时对测算方案进行分析评价;项目投融资模式部分调研分析不少于2个同类型案例,并结合经济测算方案,对本项目不同投资主体提出合理的合作模式。项目服务时限为6个月,项目经费为人民币135万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情况详见如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创建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唯一直属的城市规划科研、咨询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是世界银行的注册咨询机构、国际住房与城市规划联盟的团体会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成员单位和国家外专局批准的城市规划境外培训单位。中规院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旅游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甲级资质,及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规划环评资格;具有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全国性事业单位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资格证书。
中规院一直长期跟踪罗湖区城市发展,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到近年来城市更新类项目,在类似重大城市枢纽片区综合规划工作上经验丰富,先后承担了《罗湖旧城规划》(1989)、《罗湖口岸和火车站地区改造和新建规划设计》(1989-1991)与《罗湖口岸/火车站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技术总承包》(2000-2004)、《深圳市竹子林交通换乘枢纽综合规划》、《深圳北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深圳人民南路地区城市设计及交通专项规划》、《深圳市罗湖旧城规划和东门商业步行街环境设计》、《深圳新城站枢纽周边地区规划研究》、《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滨海片区综合交通规划》、《深圳市大空港地区综合规划》、《珠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项目全程的跟踪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对罗湖片区的发展熟悉度较高,中规院积累了丰富的城市更新项目经验,先后承担了《福田城中村改造研究》(2004)、《深圳市福田区下沙社区改造专项规划》(2008)、《深圳市城市更新促进办法及“旧改”配套政策研究》(2007)、《坪山河碧岭-沙湖地区发展单元规划》(2011)、《华为科技城发展单元规划》(2011)、《蛇口城市更新策略研究和城市设计》(2006)、《罗湖蔡屋围片区更新规划研究》、《白石洲改造项目》(2013)、《福田城市更新发展规划》(2011)等项目全程的跟踪服务工作。
七、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分别反馈至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由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答复并后续处理,或重新论证并提出答辩意见,再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将不受理。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后续采购行为。
八、公示期:2020225-2020年3月2日
九、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25418596;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82259710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