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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我区公务用车预选采购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由于我区政府公务用车预选供应商库已到期,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明确我区公务用车采购方式的复函》(罗财函[2017]176)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务用车采购工作,现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不再区分金额大小,对我区普通公务用车取消预选采购,全部改为公开竞价;对于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急救车、通讯指挥车、勘察探测车等)以及改装车辆采取公开招标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明确我区公务用车采购方式的复函》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