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我区公务用车预选采购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由于我区政府公务用车预选供应商库已到期,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明确我区公务用车采购方式的复函》(罗财函[2017]17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务用车采购工作,现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不再区分金额大小,对我区普通公务用车取消预选采购,全部改为公开竞价;对于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急救车、通讯指挥车、勘察探测车等)以及改装车辆采取公开招标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明确我区公务用车采购方式的复函》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