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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服务供应商: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的函》(罗财[2016]1469号)的要求,我区拟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库”,建库方法为面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Y)”项目中标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并由响应供应商签署征集确认函后建立我区“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库”。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资格要求 

    (一)征集对象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Y)(编号:SZCG2013037898)”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二)进入我区预选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必须接受《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见附件)条款内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为罗湖区自本项目预选库生效之日起至2017630止。

具体参照《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321号)的要求。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递交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非法定代表人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2、《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见附件)。

         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资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1、递交时间:在201721717:30前将相关资料递交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原区委大院)6楼,采购二部。

         3、联系人:刘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82209226

四、资料审核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凡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均可入围,成为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

五、结果公示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初步审核资料后将报区财政部门最终确认,由财政部门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发布公告,公布入围预选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