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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第一批罗湖区通用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区采购单位对预选供应商的选择范围,有效促进各供应商合理竞争,根据《关于补充征集罗湖区通用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罗府购〔2016〕4号)的规定,我区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结果征集预选供应商的通用类项目,对预选供应商进行补充征集,现将第一批增补入库预选供应商的情况公布如下:
1、本轮公务印刷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增补入库9家预选供应商;
2、本轮公务车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库,增补入库1家汽车维修企业;
3、本轮公务车保险预选供应商库,增补入库1家保险公司;
4、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库,增补入库2家预选供应商;
5、2015-201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库,增补入库3家预选供应商;
增补名单详见附件,入库供应商服务期限自我区发布之日起至预选供应商库期满之日生效,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