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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罗湖区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

和维修服务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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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工作,我区新一轮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预选项目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预选供应商招标结果,实行预选采购,经对入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预选库内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建立我区新一轮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学校、医院和派出所等)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预算外安排的资金以及单位事业收入等)购买的各类公务车辆,使用中必须到本轮采购确定的定点企业办理加油、保险及维修事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的管理工作。

二、关于预选执行期限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我区下一轮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启用之日止。

三、关于公务车定点加油服务

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企业的分布、价格、经营类别、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定点企业办理加油业务。

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公务车“加油IC卡”(原有IC卡可继续使用),核定具体每辆车的加油数量;要加强对公务车“加油IC卡”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和对车号加油;严禁公务车“IC卡”消费非油品的行为,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各定点加油站从事不对车号加油和消费非油品的行为。

四、关于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

本轮公务车保险预选供应商共有5家保险公司和1家保险经纪公司。各单位在购买保险服务时,可选择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也可选择通过保险经纪公司购买经纪服务。选择保险经纪服务的,保险经纪费用由最终承保的定点保险公司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公务车保险统一承保资格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选择保险公司服务的,维持现有模式不变,无需支付经纪费用。

五、关于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

本轮公务车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共有18家汽车维修企业。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企业的分布、价格、经营类别、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定点企业办理维修业务。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车辆维修的送修审核、维修跟踪、验收结算等各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维修行为,防止同一维修项目分次维修、重复维修、虚开结算单和多次收费的行为发生。

六、关于定点企业的介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定点企业开设了视频简介栏目,详细介绍定点企业的基本情况、价格和服务措施,各单位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了解定点企业情况,并结合实际选择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预选供应商。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七、关于财务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工作,切实加强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加油、保险和维修有关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在定点企业办理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的各项经费开支,各单位财务不得予以报销。

八、关于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履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或投诉,区财政局:25418596;区政府采购中心:8220922682209116

注意事项:

1、有下属单位的,请主管单位及时转发此通知。

2、根据《关于补充征集罗湖区通用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罗府购〔20164号)的规定,入围名单如有更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罗湖区政府公务车定点加油企业一览表

附件2:罗湖区政府公务车定点保险企业一览表

附件3:罗湖区政府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一览表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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