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服务供应商: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申请设立区审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的复函》(罗财[2016]144号),我区拟建立“审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建库方法为面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项目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补充招标(Y)”项目中标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并由响应供应商签署征集确认函后建立我区“审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资格要求
(一)征集对象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SZCG2014049441)”项目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补充招标(Y)(编号:SZCG2015050895)” 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二)进入我区预选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必须接受《关于罗湖区审计中介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见附件)条款内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为罗湖区自本项目预选库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
(二)使用区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审计中介服务,采购单位使用本“审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
(三)使用区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审计中介服务,采购单位可使用本“审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也可使用我区已建立的“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做好市本级2015-2017年度装饰修缮等六类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深府购〔2015〕8号)要求,具体以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定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递交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非法定代表人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2、《关于罗湖区审计中介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见附件)。
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资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1、递交时间:在2016年3月17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递交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原区委大院)6楼,采购二部。
3、联系人:刘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82209226。
四、资料审核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凡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均可入围,成为罗湖区审计中介服务项目的预选供应商。
五、结果公示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资料后将发布入围公告,公布入围预选供应商名单。
六、采购实施
(一)采购申报。采购单位在区政府采购网上系统中申报具体项目。申报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内容、服务期限及控制金额等。
(二)采购公示。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确认后,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项目公告,公布控制金额及采购需求。
(三)预选供应商报名。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预选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均可在采购系统响应,在开标时间后由系统从已响应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一名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公告。经采购单位确认并在罗湖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即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签署合同
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由采购单位在罗湖区政府采购系统上录入和提交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罗湖区审计中介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的确认函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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