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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2012年度招标计划的预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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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2012年政府采购计划表》进行预公告的说明
 
广大供应商:
为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彰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区自2007年以来实行全年度采购预算计划预先公告,将采购计划“底牌”提前亮给供应商,让供应商可以提前较为全面地了解罗湖区全年即将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及其预算金额,并可预估项目招标的大概时间,为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实行以来效果明显,深受好评。
为吸引更广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强化采购的计划性,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采购招标的一次成功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阳光采购”,现对《罗湖区2012年政府采购计划表》进行预公告,希望广大供应商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二年四月一日
备注: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2、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其中部门特指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拔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将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或品目编制成集中采购目录,以政府文件或政府批转财政部门文件形式予以公布。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4、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修订和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编制的,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对各部门上交的采购计划进行考察和调研,与相关部门共同研讨后,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总表,并经人大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对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项目,则不纳入采购预算表,而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5、政府采购计划:指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政府采购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与解释。
6《罗湖区2012年政府采购计划表》的项目招标以采购单位的申报为准,我中心网站将及时就项目情况发布相关正式公告。
7、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我们。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区财政局采购办:25418596,陈小姐。
区政府采购中心:82239622,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