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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公务车实行协议采购的通知

罗府购〔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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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自2006年以来,我区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采购的谈判结果实行协议采购,对不在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则根据区车辆定编、购车审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购车领导小组)及区财政部门有关批复实行询价采购,从而简化了我区公务车的采购程序,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方便了购车单位。2010年我区公务车采购将继续沿用这一模式,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协议品牌范围内车辆。
二、采购标准
根据区购车领导小组批准的标准进行采购。
三、品牌车型
入围公务车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品牌(详见附件),车型与代理商以“罗湖区政府采购网”上所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适用期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下一轮协议采购结果公布为止。
五、操作程序
(一)购车单位先在“罗湖区政府采购网” (http: //lh.szzfcg.cn)上填写采购计划。
(二)资金审核部门审核资金。购车资金如为自筹资金,需要填写《自筹资金证明》(格式详见罗湖区政府采购网)并加盖公章,由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审核。其余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审核。
(三)购车单位在网上填写采购申报书,选择协议采购方式。
(四)购车单位网上填写采购申报书明细项时,先自行选择所需品牌及车型,然后填写协议采购《供货通知书》。
(五)购车单位与代理商完成网上协议采购流程之后,应及时与公务车协议采购代理商签订书面合同,代理商应履行服务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等相关手续。
五、验收、备案及付款
(一)验收:购车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后,应及时试车、验收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二)备案:为了完善协议采购档案,保证协议采购车辆后续加油、维修、保险权宜,要求各单位在付款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2、《供货通知书》(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3、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4、政府采购合同(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5、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三)付款:购车单位凭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货通知书》、购车合同和区购车领导小组批准的相关文件、车辆定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区会计核算中心办理付款事宜。
六、信息公布
为了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单位的正当权益,车辆协议价格和服务承诺实行公示制度。
协议采购车辆的品牌、型号、价格、代理商服务承诺等信息可在“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 //lh.szzfcg.cn)查询。
七、质疑和投诉
在公务车采购的过程中,购车单位如发现政府协议采购的车辆价格高于同品牌同配置的其他经销商的价格(销售价格低于其成本价的除外)、公务车协议采购代理商有不按服务承诺执行的情况,或者业务有不明之处,均可随时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或咨询,电话: 82201873、82203163。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区财政部门批复,没有实行协议采购的公务车(即现有公务车协议采购范围之外的品牌及车型),由区购车领导小组明确车型,100万元以内由区政府采购中心按询价采购方式进行,超过100万元按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进行。
(二)公务车采购流程详见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三)《关于公务车试行协议采购的通知》(罗府购〔2006〕99号)文件作废。
 
    附件:车辆品牌一览表
年四月十三
 
主题词公务车   协议采购△   通知                                                   
抄送: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会计核算中心,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机关事务局,区车辆定编、购车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务车协议采购代理商。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13印发(印200份)

 
附件:
《车辆品牌一览表》
 
生产厂家
品牌
车型
广汽
本田
符合省市关于公务车购置标准范围内的车均可购买。
广汽
丰田
上海
通用
华晨
金杯
庆铃汽车
五十铃
长安福特
马自达
东风
日产
一汽
丰田
安徽江淮
瑞风
郑州
日产
上海
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