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购〔2010〕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公开招标结果(详见附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罗财〔2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用设备类别
1、办公自动化设备有6类:即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
2、电脑及外围设备有4类:即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含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服务器;
3、网络设备4类:不间断电源、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
4、涉密设备:涉密复印机、涉密打印机
5、其它设备:电视机、传真机。
(二)品牌:以上协议产品的品牌,均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相应项目预选供应商所确定的中标品牌。
二、适用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事业收入等)购买的通用设备,且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各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或通过协议采购方式采购;单项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三、适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下一轮协议采购结果公布为止。
四、业务办理流程
(二)本次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的品牌、型号、价格、供应商服务承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在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公布,采购单位可随时上网查询;
(三)采购完成后,请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申报书》、《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供货通知书》、《深圳市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购销合同》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均一式四份)送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五、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凭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盖章后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供货通知书》及《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申报书》、《深圳市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购销合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按照区财政局与区会计核算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六、监督投诉
区财政局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协议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投诉(区财政局,82201832;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82230866),对履约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违约严重者将被取消协议供应商资格。区财政、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请径向上述部门投诉(区监察局,25666930)。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品牌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办公自动化设备△ 协议采购△ 通知
抄送: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
协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会计核算中心,区
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机关事务局。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13日印发
(印200份)
附件: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品牌一览表
办公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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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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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尼卡、美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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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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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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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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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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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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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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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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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士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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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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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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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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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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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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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明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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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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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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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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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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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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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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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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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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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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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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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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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图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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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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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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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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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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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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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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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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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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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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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及外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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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机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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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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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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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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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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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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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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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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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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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
惠普
|
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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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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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尼卡、美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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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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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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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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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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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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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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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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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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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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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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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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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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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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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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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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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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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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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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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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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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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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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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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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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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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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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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